自治区水利厅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八五”普法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和水利部工作要求,坚持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利系统水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成立了由水利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水利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等文件,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复验、平安创建、年度绩效考核、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建立《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内容清单及水利相关法律法规个性内容清单,领导干部任前均需参加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全区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及普法等工作,把水利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每年水利厅系统安排30余万元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

(二)聚焦普法重点,加强学习宣传。一是厅党组带头引领。印发《自治区水利厅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和各支部(总支)学习教育计划,2025年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主题宣讲、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每年举办新招录人员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培养提升尊宪守宪观念。制定水利厅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覆盖水利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2025年6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表扬。

(三)强化重点对象宣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等制度,每月制定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厅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学法。机关每年举行“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厅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二是推进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民法典”等答题测试,并通过举办读书班、主题党日、法治讲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三是开展社会公众水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进乡村”,加强对“访惠聚”工作队、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结亲干部开展法治宣传的指导,结合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农村“大喇叭”、家庭恳谈会、村史展馆讲变化等向各族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50场次、受教育群众8990人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00余场次,覆盖8000余人次。

(四)扎实开展重点活动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一是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制定《自治区水利厅系统“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普法进机关、进农村、进工地等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多样化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等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联合相关单位举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讲。三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制作宣传《水法》公益广告,在省级媒体播出。联合新疆人民广播电视台拍摄《依法治水护安澜》专题片,在新疆电视台、石榴云等客户端发布。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水利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悬挂横幅、制作

宣传展板、设置宣传台、在大屏播放标语口号,在厅机关播放法治频道,在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涉企行政检查”等专栏,定期更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等内容,并依托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
(五)落实责任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一是印发《水利厅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要求、责任处室等,水行政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执法现场转化为普法释法现场。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水利法律法规规章汇编》《自治区水利系统权责清单》《水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等工具书1000余册。每年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一线,开展节水护水宣传志愿服务进学校进乡村系列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保密法等,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三是全面深入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节约用水条例》《防洪法》《水文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涵盖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工程管理等各方面。四是健全以案普法机制。定期报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指导作用,整理汇编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


(六)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文明程度。一是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执法效率。制定水利厅水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与执法工作手册,从制度上厘清内设机构主责、直属单位支撑、政策法规处监督的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水行政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无缝衔接。强化执法实践,组织对800余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并以1起跨地州管辖权异议案件的依法处置为例,为全系统同类案件处置提供了示范。2025年指导全区立案699件、结案661件,报送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2篇,新增、变更执法证件585人次,以规范执法夯实法治水利底色。二是构建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水行政执法实际,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为行政执法、防汛保安、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协作。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机衔接。
(七)坚定法治信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一是进一步丰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各单位在办公楼大厅、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场所悬挂法治活动主题横幅、张贴宪法等宣传挂图,制作宪法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展板。遴选法治动漫微视频普法作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并择优在水利厅大厅屏幕进行了展播。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建立了新疆水利厅微信公众号,在厅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法规政策宣传专栏。




依托厅门户网站等新媒介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三是建成水利行业精品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水文化馆、乌鲁瓦提水文化展厅,通过设置水法律法规和普法宣传教育图书角、主题图片宣传栏,滚动播放水利法治微视频动漫等方式,建成水法治文化阵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发现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水利立法工作与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和手段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创造性开展法治普法宣传工作还不足。三是普法督促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和水利部要求,将普法工作融入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业务过程,将普法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深化法律顾问与执法队伍协同的普法机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考核体系,推动普法工作从“阶段性任务”向“长效化治理”升级。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水法规制度建设,提出符合新疆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制度项目建议。依据行政权力和管理权限,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打造“制度引领、责任闭环、创新赋能”普法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等,丰富水法治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基层普法队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组织保障。健全领导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责任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普法依法治理人员及法律服务人才。完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工作,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