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稳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水利工作法治化,为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厅党组一以贯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等列入厅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2025年厅党组共开展学法6次。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带头开展“宪法宣传周”大宣讲,参加各类网络学法活动。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深入落实厅党组安排,通过民法典讲座、“宪法宣传周”、法治培训班、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宪法、涉水法律法规学习。
(二)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水利治理法治化。坚持立法先行,2025年5月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系统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效解决了斗渠建管权责不清、运行维护经费不到位等基层“最后一公里”难题。完成《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按照十四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有序开展《坎儿井保护条例》(修订)、《农村供水条例》(修订)等立法调研。组织开展涉水法规专项清理,对国家层面《水法》《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防洪法》等20余件草案稿研提意见建议。
(三)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联合司法厅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制定水利厅水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与执法工作手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水行政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无缝衔接。强化执法实践,组织对80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并以1起跨地州管辖权异议案件的依法处置为例,为全系统同类案件处置提供了示范。全年指导全区立案699件、结案661件,报送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2篇,新增、变更执法证件585人次,申领执法证件477个。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民法典讲座、“宪法宣传周”、法治培训班、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宪法、涉水法规学习。依托乌鲁瓦提水文化展厅打造水法治阵地。举办2期水行政执法培训班,400余名业务骨干参训,推动水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推进“法治进机关”,开展“与法同行”宣讲、厅领导带头讲法治课,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10场次,厅系统1500余人次参加,6次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表扬。选送《水利法治快板》等作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梳理报送法治案例形成汇编,推动“以案释法”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台账》与《备案审查文件汇编》,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制发《自治区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全年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规划及地方标准15件,审阅各类合同协议230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妥善处理4项涉群涉益事项及3件重大资产划转、补偿事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六)推进权力科学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履职格局。深化权责事项梳理与权力下放,厅党组专题研究涉水行政职权,梳理厅本级职权事项232项,拟定保留70项、重心下移162项,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此项工作在全区数字新疆电视电话会上,得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的肯定和好评。梳理17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对外公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组织开展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反馈四批次23条问题线索并全部核查纠治,以权责优化推动水利治理协同高效。
(七)加强水利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在原有20项基础上新增梳理25项,其中13项已录入平台,同步完成近60个政务服务问题整改。强化技术支撑,与水利部系统重新对接取水许可等5类电子证照,保障了自治区平台切换后电子证照的正常办理。2025年厅本级政务平台办件4915件,差评数同比下降56%;12345平台收到转件264件,处理量同比增长200%,及时处理率与满意度均保持在99%以上。累计办理11件“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持续推进信用替代。
二、存在问题
(一)立法能力有待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水法》《防洪法》修订在即,地方配套法规需及时跟进调整,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二)执法效能不足。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不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机制还不健全,行刑衔接不够紧密,执法人员法治履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还需要不断深入。普法方式还比较单一,针对性仍需加强,案例宣传与生活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对水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把水法治建设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环节全过程。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法治观念,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疆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有序推进水利立法工作。加快《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修订进程,开展《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自治区河湖长制保护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塔里木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四)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组织开展全区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大比武,以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修订《水行政裁量基准》,开展案卷评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执法合力。
(五)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水利系统“九五”普法规划,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学法考法制度。
(六)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建立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信访答复、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进行审核全覆盖。制定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方案,向社会及时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组织培训、现场指导及评估工作。
(七)不断优化水利政务服务。深入落实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落实政务公开整改,持续丰富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数据质量和共享水平,为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打牢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