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述法报告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研讨交流15人次,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水利厅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累计召开党组会议31次,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及重大议题189项,议定事项675件,法治思想贯彻决策全过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3人次,厅领导参加15人次,其他干部参加1977人次,有效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落实《自治区水利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任务分解方案》;全国首部以地方性法规系统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于今年5月颁布实施;完成《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并实施;加快推进《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自治区农村供水条例》立法进程;配合推进《塔里木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依法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地方标准、各类合同协议250余份,持续提升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强化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自治区“五大战略定位”,聚焦水利系统依法诚信履约践诺,对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在建水利项目纳入监控预警平台动态监管。全年无出庭应诉情况;1件行政诉讼案经主动沟通、精准释法,促成当事人撤诉,实现双方满意的结果;行政复议1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梳理厅本级17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对外公示,开展全区水利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向各地州反馈四批次23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核查纠治完毕,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对水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环节全过程。
(二)不断加强水利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新修订、新出台水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解读,强化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配合做好《塔里木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推进《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自治区农村供水条例》立法,持续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
(三)逐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指导厅系统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在全区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健全完善自治区水行政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水利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四)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持续优化水利领域营商环境,指导落实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在审批环节精简材料、归并流程、压缩时限;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切实把好审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