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8条河流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
在水利部官网公布
5月7日,水利部公布了全国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新疆自治区级河流8个重点采砂河段采砂“四个责任人”一并在水利部官网公布。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河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网、水利部门官网公布87条河流144个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建立健全河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了采砂监管合力。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及时公布有采砂管理任务的自治区级、地级河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督促各级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认真履行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做到知责履职、明责尽职,切实做到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