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下午,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召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座谈会。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领导及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达坂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调研报告。根据3月28日—4月1日,农饮总站调研组在达坂城区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查看26处农村供水工程,随机入户走访了4个乡(镇)及柴窝堡片区管委会管辖的21个行政村、50户村民,全面了解达坂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从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农村供水责任落实情况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个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达坂城区政府和水务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农村供水工作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民生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二是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加快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的提质提标工作。达坂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较滞后,存在未开展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供水工程设施简陋、老化严重,未设置水质净化消毒设备或长期闲置,无计量设施工程等问题。要尽快查漏补缺,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计划,提前完成相关的前期工作,将农村供水这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四是尽快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工作。要抓紧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统一监管、开展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达坂城区副区长杜宇同志表示,水利厅农饮总站此次调研,从农村供水工作专业角度提出了很多具体建议,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立行立改。一是立即开展全区农村供水大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闭环处理。二是完善“三个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供水政府主体责任向乡(镇)、村延伸,明确、公示责任人,压实乡镇、村主体责任,推动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有名有实。三是从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滞后、运行管理水平不高、供水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