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15 1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古孜力克孜·司马义

提出的《关于协调帮助解决阿瓦提县叶尔羌河故道两岸胡杨林生态用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6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的工作部署,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叶尔羌河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量统一调度管理,在满足国民经济用水的前提下,利用灌溉间隙期和汛期大河来水丰沛的有利时机,实施向包括阿瓦提县胡杨林在内的流域内胡杨林区生态输水工作,五年累计输水7.95亿立方米,超额完成输水任务。经过生态输水,叶尔羌河流域重点胡杨林区近百万亩生态胡杨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灌溉,胡杨林区地下水位呈上升势态,胡杨林生长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长量显著增加,自然更新能力增强,地表植被增多,生物多样性特征逐步显现,胡杨林衰退的势头得以有效遏制。

2021塔管局和自治区林草局对“四源一干”胡杨林生态输水前期准备等进行了调研,针对各引洪灌溉区域输水前期准备、引水河道、生态闸口、输水量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根据自治区林草局制定的2021年度胡杨林引洪灌溉计划,结合来水预测,塔管局正在制定2021年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胡杨林区生态输水实施方案。

据了解,下一步自治区林草局将编制2022-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拯救行动规划。塔管局将依据审批的行动规划编制年度流域胡杨林区生态输水方案,经审批后,持续高质量开展塔河流域生态输水工作。

二、关于允许在叶尔羌河阿瓦提县入境点至亚苏克林场段每年增设两道溢洪坝(土坝)的建议。在近几年向胡杨林区生态输水实践中,由于阿瓦提县胡杨林区生态输水缺乏必要的工程措施,没有生态闸堰,只能通过扒口、漫溢等方式输送,增设溢流坝(土坝)存在改变河道走向的可能,增加洪水风险的同时没有根本性的提高重大补水效果,同时对塔河干流输水目标的完成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将督促塔管局与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部门加强沟通,科学规划生态输水辅助工程,适度增加生态闸堰,疏通输水通道,提升生态输水效果。

三、关于在新老河道交叉处(亚苏克)修建分水枢纽的建议。新老河道交叉处(亚苏克)修建分水枢纽已经纳入“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计划中(项目名称为叶尔羌河阿瓦提县胡杨林场生态渠首工程)。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总体方案由黄河设计公司和中国水科院共同承担报告编制工作,目前方案已报水利部水规总院待审。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函达。

顺致谢意!

联系单位: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人:阿米娜      电话:0991-58157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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