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10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热依汗姑丽·苏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喀什一市两县克孜河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水利厅高度重视喀什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77亿元,并落实2023年增发国债投资26.14亿元,支持喀什地区阿尔塔什、莫莫克等水库及大型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当地水资源调配、农业用水保障及防汛抗旱能力。
喀什市一市两县克孜河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纳入《喀什噶尔河流域综合规划》,喀什地区正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工程无投资渠道。
下一步,水利厅将加强对当地水利部门的指导,指导喀什地区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部分项目前期,帮助业主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同时做好与自治区相关厅局的沟通对接,确保占地、岸线利用和保护等相关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内容的功能和作用,对标行业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进行拆分,多渠道、多领域筹措项目资金,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投资,利用地方债券、银行贷款、涉农整合资金等方式,为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