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马合木提·阿不都外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吐鲁番坎儿井保护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8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自治区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答复工作,厅党组书记张强同志、厅长梅钰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办理答复。根据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斯卡尔·吾休尔同志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坎儿井治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至今,吐鲁番市通过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方式,投入资金近1亿元先后实施7期坎儿井保护工程,加固维修坎儿井165条,加固竖井口15000余个,掏捞明渠、暗渠近800公里,使坎儿井的基本形态得以最大程度保存。2024—2025年,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坎儿井维修加固工程,2024年完成吐鲁番市31条坎儿井维修加固,2025年计划对62条坎儿井进行维修加固,全力增加坎儿井出水量,提高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便捷程度,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已完成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坎儿井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先后投入文物保护资金1.2亿元,实施吐鲁番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1-7期,并完成保护利用效果评估。争取吐鲁番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8-10期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已推动吐鲁番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纳入《“十四五”大遗址保护利用规划》。
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健全完善节水灌溉和农业节水政策支持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着力加强灌区骨干工程设施建设,强化标准化管理,节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2024年,水利厅加强全区大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完成对吐鲁番市高昌区煤窑沟灌区、托克逊县阿拉沟灌区、鄯善县柯柯亚3处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并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为后续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支持灌区工程建设打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坎儿井保护利用力度,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争取吐鲁番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8-10期)资金支持,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核定与公布。
二是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合理控制机电井数量和开采量,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保障坎儿井的水源补给。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灌溉工程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保护意义,提高公众对坎儿井等灌溉工程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四是将坎儿井文化纳入当地中小学教育课程,编写相关教材和科普读物,培养青少年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和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发挥新疆坎儿井研究会职责职能,加强坎儿井保护和传承的宣传、研究。
六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坎儿井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如开发坎儿井文化旅游线路、建设坎儿井主题农家乐、利用坎儿井水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等,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让坎儿井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