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新疆区委会:
《关于破解新疆农业高效节水管理难题 强化水资源集约利用的提案》(第54号)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区农业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自治区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答复工作,厅党组书记张强同志、厅长梅钰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办理答复。根据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丙照同志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一)强化顶层统筹,凝聚工作合力。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水资源作为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础性、保障性、长远性、战略性工作,高规格成立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研究部署涉水重大事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全疆各单位的重大涉水问题,均可通过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同时,在自治区党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下,自治区水利厅与农业农村厅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共同编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农业节水工作。建立常态化部门会商机制,重点协调解决跨部门项目审批、资金整合、标准衔接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厘清权责边界,健全服务体系。2025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正式施行,明确水利、农业农村等各相关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同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有效破解水利发展“最后一公里”难题,全面构建起从水源到田间、从建设到管护的全过程水利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
(三)完善管护制度,规范管理流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建后管护全流程管理。2025年,在全区8个地(州)、10个县(市)启动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试点,探索多元管护模式,保障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全流程统一规范管理,确保管理责任不悬空、工作落实不缺位。
二、改革创新,激活农业节水内生动力
(一)深化农业水价与水权改革。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等改革文件,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在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发布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明确奖补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及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补贴资金与节水成效直接挂钩。同时,推广昌吉州、克拉玛依区水权交易试点经验,其中克拉玛依区作为2024年水利部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已开展试点建设,以市场化机制激发用水主体节水积极性。全区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健全投入与管护机制。以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抓手,“十四五”时期,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地方性债券、国家债券、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融资方式,累计投入120亿元,共实施项目107处,建成干、支、斗渠12.82万公里,防渗7.79万公里、防渗率达60.57%。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水利服务部门统筹落实好本区域内灌溉供水服务和水库、干渠、支渠、斗渠工程运行维护职责,对乡级水利服务部门开展业务指导。乡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作的领导,乡级水利服务部门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灌溉供水服务和末级渠系(农渠、毛渠、首部、泵站等工程)运行维护。鼓励、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服务,发挥其参与田间水利设施运行维护、输配水服务和水费收取等工作的作用。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四水四定”,积极推进《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落地见效,压紧压实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与水资源承载能力衔接协调。
三、数智赋能,提升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智慧灌区建设。开展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推动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广三屯河和大河沿子灌区智慧建设试点经验,系统总结建设成果,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与管理模式。同时,推动各地聚焦灌区“水情监测、调度决策、工程运维、用水服务”核心业务,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应用,推广天业集团智慧种植解决方案,通过AI算法优化配水方案,推行刷卡取水等便捷操作模式,提升灌区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建成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水利业务应用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水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以滴灌为核心的高效节水设施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干播湿出等节水技术,着力打造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截至2025年底,自治区(不含兵团)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59万亩,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5790万亩,分别占自治区耕地总面积的51.6%和68.5%,高效节水面积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6个百分点。节水滴灌技术的推广普及,实现较常规大水漫灌亩均节水100立方米以上,有效缓解农业用水供需紧张矛盾,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有力支撑。
(三)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对标“水网+信息网+服务网”模式、兵团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疆内外先进案例,加强农业高效节水信息化技术调研学习,在履行灌区配套信息化建设监管、指导及成熟技术推广等职能时,推动相关信息化技术在全区落地应用。重点推进利用各类先进技术实现灌区墒情、水位、流量、地下水等数据实时监测与共享,设置用水异常预警阈值,对超定额用水、工程渗漏等情况自动报警,实现灌溉工程自动化控制,通过专业模型实现“取水-输水-配水-灌溉”全链条智能化管控,助力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6以上。
四、多维发力,构建农业节水保障体系
始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落地见效,系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节水保障体系。
(一)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压实管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明确县、乡、村三级管护职责,落实管护资金和人员。创新管护运营模式,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持续强化高效节水技术服务指导,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完善政策体系。依据国家《节约用水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自治区“十五五”节水规划、节水行动方案等,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配套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等,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强化监督执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节水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管护责任落实等情况,借鉴和布克赛尔县“零容忍”执法经验,严厉查处非法取水、破坏节水设施、超定额用水等行为,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维护节水管理秩序。
(四)深化宣传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开展“节水进乡村、进农户”专项行动,通过田间实训、案例宣讲等方式普及节水技术与政策。依托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定期培训村级用水组织负责人,提升设施管护能力。宣传昌吉州、克拉玛依区水权交易、兵团智慧灌溉等典型案例,营造“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节水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区农业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