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以水利基础设施为支撑建好高标准农田加快优质农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建设》(第04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田水利事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自治区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答复工作,由厅党组书记张强同志、厅长梅钰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协同落实。根据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丙照同志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履职尽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协同发力,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打造优质农产品供给区提供坚实的水支撑水保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分区适配节水布局
自治区制定印发《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时,充分征求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意见建议,统筹研判耕地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脆弱性等核心要素,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四大制种基地优化建设布局,分类划定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不宜建设区,实现农田建设与水土资源、生态保护精准适配。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自治区水利厅印发《新疆可用水量确定及细化分解工作方案》《关于加快确定43条河流地表水可用水量的通知》《新疆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报告》,科学合理确定20个水资源三级区套14个地州市行政区及43条河流地表水可用水量成果。明确新疆地下水取水量控制指标由2025年的75.61亿立方米增加至2030年108.29亿立方米,确定2035年控制指标99.56亿立方米,地下水采补平衡目标从2030年延至2035年,为新疆未来10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大水资源支撑,也为各地明确治理目标。自治区制定《新疆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新疆灌溉面积为基准,按照全面落实自治区“区内结余、供给国家”政策,充分考虑自治区及兵团国土空间规划中耕地保有量要求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结合水资源条件,按照优先保证耕地用水,兼顾林果草用水,最大限度保障耕地灌溉面积。
三、加强骨干与田间工程衔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以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抓手,“十四五”时期,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地方性债券、国家债券、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共实施项目107处,共建成干、支、斗渠12.82万公里,防渗7.79万公里、防渗率达60.57%。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59万亩,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5790万亩,分别占自治区耕地总面积的51.6%和68.5%。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同发力,较常规大水漫灌亩均节水100立方米以上,有效缓解农业用水供需紧张矛盾。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20年的0.570提高到2025年底的0.585,耕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过去的“低产田”“细碎田”变成了如今的“吨粮田”“滴灌田”,为全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四、规模化经营,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通过田块整治、破埂连片、完善节水管网设施等举措,推动耕地规模化整理、集约化经营,耕地集中连片度与土地利用效率平均提升8%—10%。同步破除零散田埂、重新布局田间道路等,助力粮棉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主要粮棉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超98%,为实施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提供条件,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从“资源消耗型”向“绿色高效型”转变。
五、部门协作,强化建设管护资金保障
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印发《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等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建后管护全流程管理。2025年,在全区8个地(州)、10个县(市)启动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试点,探索多元管护模式,保障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自治区印发《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结余资金,必须用于建后管护或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长效管护提供资金保障。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按照整体谋划、整装推进,将田间渠系及排水设施纳入灌区改造整体规划,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水利发展资金、政府专项债、新疆专项等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财政投入结构,降低县级配套压力,推动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加快构建农业节水增效“五项制度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不断健全用水计量监测体系,提升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科技赋能与机制创新,健全长效管护体系
一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灌区“一张图”建设,将灌区干、支、斗渠等灌溉工程矢量化上图,进一步摸清底数,为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推动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以昌吉市三屯河大型灌区、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为试点,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以数字化场景、智能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实现全线实时监控、远程调控,快捷精准启闭闸门,配水调度管理,配水调度、防汛预警等管理系统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压实管护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明确县、乡、村三级管护职责,落实管护资金和人员。创新管护运营模式,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持续强化高效节水技术服务指导,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农田设施运维水平与水资源利用效率。
下一步,持续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紧跟国家政策要求,系统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为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提供坚实保障。一是统筹谋划现代化灌区改造。指导各地水利部门谋划好“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快推进叶尔羌河、老大河等“两重”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加强对2026年3处中型灌区项目帮扶指导。力争2026年干支斗渠防渗率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持续提高。二是优化空间布局,严守建设管控底线。加快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立足区域水土资源禀赋和粮棉产业发展实际,科学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河湖滩涂、蓄滞洪区等不稳定区域建设,严格落实适宜区、限制区、不宜区分级管控要求,合理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改造。三是争取资金,推进田间节水区域协同发展。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建设与利用、超长期国债等资金,重点向田间节水工程滞后的南疆县市倾斜,加快补齐农田节水设施短板,推动解决区域节水不均衡问题,夯实田间工程节水基础。四是强化技术推广,提升用水效率。全面推广滴灌、微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持续扩大棉花、小麦、玉米主产区干播湿出技术应用覆盖面。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地膜覆盖、深松整地等农艺措施,有效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推广耐旱、高产、优质作物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广节水技术与农艺措施深度融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