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办〔2023〕73号
关于奴尔水利枢纽工程首(末)台机组
(1#-3#)启动阶段验收的批复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关于奴尔水利枢纽工程首(末)台机组(1#-3#)启动阶段验收的请示》(新塔建管〔2022〕8号)收悉。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开展奴尔水利枢纽工程首(末)台机组(1#-3#)启动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主持,验收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3月4日至5日进行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第二阶段机组启动验收于3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成立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专家组
二、技术预验收专家组主要工作
(一)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报告。
(二)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
(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三、成立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委员会
主 任委员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副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委 员 单 位: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田地区水利局
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
策勒县人民政府
策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策勒县水利局
塔里木河流域奴尔水利枢纽建管局
特邀专家
四、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和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二)检查机组和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
(三)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四)讨论并通过机组启动阶段验收鉴定书。
五、有关要求
请你局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做好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报到时间和地点
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委员会成员于2023年3月4日报到,报到地点为和田地区。
联系人:郭大海 联系电话:15292975888
汪 杰 联系电话:181396806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