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堤防运行管理
实施细则》解读
2022年3月14日,水利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堤防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水利部提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健全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为保障,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堤防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在保障防洪、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在运行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能力不足、手段落后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与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反映出工程运行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存在不足,必须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加强顶层设计,补齐制度短板。为规范堤防管理行为,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需要制定出台堤防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查了解各地运行管理现状、充分总结吸收基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堤防运行管理各环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分析近年来堤防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针对当前运行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规定,确保《细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八章55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对编制的指导思想、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责任任务、三个责任人、管理原则、管理要求进行了概述;第二章“组织管理”对管理体制、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精神文明、确权划界、年度自检和考核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第三章“检查监测”对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以及检查方法、工程监测进行了规定;第四章“维修养护”对维修养护要求、维修养护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第五章“安全管理”对险工险段管理、安全评价、隐患处置、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防汛度汛、涉河项目管理、穿(跨)堤建筑物管理、水行政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六章“管理设施”对管理设施内容、生产生活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排水设施、标志设施、生物防护设施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第七章“经济管理”对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进行了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对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内容、监管方式、督导问责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