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自治区水利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答复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资料汇总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一、概述
2012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水利厅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分析水利建设中的亮点和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及时全面的水利政务信息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水利厅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重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从主要领导做起,从细节管起,从落实制度抓起,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根据公开信息的轻重缓急,在坚持原则要求不放松的前提下,执行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制度,确保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为快捷和优质的服务。三是建章立制,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对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审查、澄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做了相应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水利厅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更加完备。
(二)坚持主动公开,做好政务服务
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展开,水利厅制定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年初及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确定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2年,按照自治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在各窗口处室和单位设置人员身份牌及岗位职责牌,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及服务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确定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及服务流程图、承办处室和办公电话,并在新疆水利网站公布,努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运转。坚持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
(三)发挥网站优势,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实现信息公开,水利厅坚持按照“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互动”的要求,以“强化展示、扩大宣传、搭建平台、服务用户”为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规范管理,突出加强“新疆水利”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水利厅充分利用“新疆水利”网站突出抓好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活动,在网站上全文刊发中央1号文件内容,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开设“学习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专栏,将中央和自治区领导讲话、媒体关注、政策解读及各地先进经验等及时呈现给广大干部群众。同时坚持通过网站对全区涉水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和政策信息进行了全面、准确、及时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定居兴牧、安全饮水等群众关注的民生水利热点及自治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实时公开。结合自治区行政机关效能考评的工作要求,在网站开设了“公众互动”专栏,分设了厅长信箱、投诉监督、民意征集栏目,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动态及民情民意,努力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新疆水利”网已成为水利厅系统信息发布的新窗口、政务公开的新途径、上下沟通的新纽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水利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438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1106条,内容主要包括:涉水规范性文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最新进展及实时统计信息,水利行政许可项目及其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服务流程图,以及各地水利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等。公开信息紧密围绕群众关心和关注的水利建设亮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利民、便民、为民的原则,为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提供全面的水利信息服务。同时作为自治区“三公经费”公开的试点单位,水利厅继续对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按要求及时公开,还对厅属27家全额预算管理的二级单位“三公经费”列支情况均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答复情况
水利厅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件,均为当面申请,内容为职工工资待遇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问题,均已认真答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水利厅办公室承担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1名兼职人员承办具体工作。2012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中未发生收费行为。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我区水利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作为第一信息平台的网站建设方面,在结构设计、内容编排、软件支持、安全技术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更加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加强、网站建设亟待完善,以更好地实现“水利信息发布、网上双向互动、在线事务处理”的建设任务。
为此,我们将结合正在积极推进中的新疆水利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体现“统一平台、应用集成、一站式服务”的理念,更好地整合软硬件资源和业务数据资源,提高信息公开的应用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利信息服务的需求,为推进新疆水利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