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2025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自治区水利厅,邮编:830000,电话:0991-5816137,传真:0991-58519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功能,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5年,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水利中心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68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得到持续深化与拓展。一是及时发布水利政策法规与规划计划,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等法规规章及配套解读材料;二是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与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与结果;三是依法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公开了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等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透明化,对水资源配置工程、灌区改造项目的批准、招标、建设进展及竣工验收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并常态发布汛情和旱情预警信息1157万余条;五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保护信息公开,发布了《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公报》,公开取水许可数据及水土保持治理进展,全面推动水资源管理保护信息的社会化透明与共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文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广泛关注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复文。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水利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信函申请5件,网络平台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全区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加强对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政务媒体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审批和监管,强化网上信息安全管控,提高舆情导控能力。研究制定《水利厅系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们着力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公开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优势。一是持续强化厅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通过优化栏目设置、升级站内检索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与访问便捷性;加强日常内容运维保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年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推动新媒体规范协同发展,新疆水利等官方账号围绕水利重点工作、防灾减灾预警、节水知识科普等公众关切主题,累计发布图文、短视频等多元信息1681条,积极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三是有效利用并拓展传统公开渠道,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开展在线访谈1期,同时通过印制发放宣传资料、更新实体公示栏等方式,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触角,保障不同群体信息获取需求。

(五)严格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水利厅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厅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规范性文件

2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1

1

1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1

0

0

0

1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1

1

1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与公众的阅读习惯和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分类不够明确,水利厅官方网站上的部分栏目信息分类不够清晰,内容涵盖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对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的预判及主动回应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计划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水利厅将采取了以下措施。丰富解读形式,通过采用图解、短视频、新闻稿等形式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水利政策二是优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功能,加强数据整合,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建立健全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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