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军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18: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李军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经水利厅人事处1030日召开会议研究,并报厅党组同意:

李军华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经济民警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梅同志任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二级主任科员;

肖晓丹同志任厅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马磊同志任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张小莹同志任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三级主任科员;

李超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经济民警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刘艺同志任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米新同志任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郑昌江同志任厅人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张玉华同志任厅机关纪委三级主任科员;

排孜拉·艾尔肯同志任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四级主任科员;

程田田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经济民警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艾力克木江·艾尔肯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经济民警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张迪同志任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四级主任科员;

刘敏超同志任塔里木河流域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艾力库提·斯拉音同志任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四级主任科员;

张子扬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外资项目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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