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繁华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苏繁华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决定:

苏繁华同志任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周军同志任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宁连花同志任厅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

尹增卫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经济民警大队一级主任科员;

徐瑜良同志任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四级主任科员;

万佳慧同志任自治区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彭昕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外资项目中心一级科员。

  

2022328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