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水旱灾害防御 / 工作职责

水旱灾害防御处

发布时间:2023-08-22 16:03
来源:
【打印文本】
分享: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

3.负责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汛期水库调度运用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6.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开展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

7.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8.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负责提出自治区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资金安排建议。

9.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5819896

 责 人:郑昕

相关链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