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河湖“长”治 水清“态”美
塔城地区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以良好的河湖生态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守好河湖管理“责任田”。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各级河湖长,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无缝衔接、精准落实。塔城地区设置地、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052名,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责任河湖巡查9855次,累计巡河湖30434公里,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历史遗留河湖问题大规模减少,重大问题实现零新增,做到了守河湖有责、守河湖担责、守河湖尽责。
二是真金投入、行动有力,着力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着力提升地区河湖治理成效,结合地区河湖治理保护现状,选取确定塔城市喀浪古尔河作为地区示范河流,投入资金2280万元实施塔城市喀浪古尔河阿西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并发挥效益。通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及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治理,切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为地区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三是锚定顽疾、紧抓整治,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好转。根据水利部推送卫星遥感疑似问题推送的261个疑似图斑,全面开展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均已完成初步复核,涉及并移交兵团图斑47个,完成剩余214个“不是问题”图斑问题销号工作;坚持遏增量、清存量、防反弹,组织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河湖清漂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有效改善地区河湖面貌和水生态。
四是严格采砂,协作执法,提升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质效。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2024年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4个,狠抓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落实,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有效筑牢河湖生态环境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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