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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加强河湖督导检查 力促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4-10-11 11:53
来源:新疆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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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加强河湖督导检查 力促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地区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推动2024年地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总河(湖)长令(第4和《塔城地区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近期,塔城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现场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查看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和河道采砂日常监管等工作。塔城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督查检查情况,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在检查中要求,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认真履行河长制六项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把河长制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见实效。

下一步,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对标年度工作任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河湖管护力度,稳步推进地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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