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水利局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关口前移,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塔城地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塔城地区水利局于12月17日至19日先后到塔城市、托里县、裕民县实地检查了冬季施工现场、水库运行管理、工地现场留守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现场重要部位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施工现场乱堆乱放影响过洪能力,未建立工地留守人员管理制度等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真正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检查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工程建设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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