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质量
监督履职能力帮扶指导
为加强博州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升县市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履职能力,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博州水利局深入县市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帮扶指导工作。
帮扶指导组通过踏勘现场、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的方式,重点了解县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抽取了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吾尔台—亚麻滩片区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温泉县牙马特水库等工程,对项目现场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参建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质量与安全体系建立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发现县市在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了工作建议意见。
帮扶指导组强调,一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强化项目法人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全过程控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确保闭环整改。二是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切实提升县级履职能力,落实重点项目监督检测经费,开展参建单位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使监督机构人数同专业监管实际相适应。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当前,水利工程项目全面开工,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要高度警惕和重视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把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落细落地,紧盯安全链条中的每一个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推动质量安全监督落地见效。要聚焦重点项目,推动体系建设和质量提升等任务落地见效。加大对各参建单位主要人员的履职管理,不断提升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意识,确保规范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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