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水利局完成2026年水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工作
近日,伊犁州水利局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组织开展伊犁州直水利系统2026年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本次评查聚焦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覆盖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已结案归档的行政处罚案件,共抽取30本案卷开展量化评分。
州水利局组建由州、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组成的评查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评查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按照全面自查、重点评查、小组抽查三个阶段推进。评查围绕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等重点执法领域,对照基础标准、一般标准和加分标准逐项开展考评。
经评查,30本案卷中优秀14件、良好15件、合格1件,无不合格案卷。评查案卷总体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基本齐全、程序总体规范、适用法律总体正确,反映了伊犁州直水利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评查坚持“一卷一表、一项一核”,针对审批审核、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立卷归档等环节发现的共性问题,逐卷形成评查意见并反馈各县市。对存在异议的事项,评查组复核扣分依据及案卷材料,同步收集被评查单位意见,确保反馈准确、整改方向清晰,推动问题闭环管理。
下一步,伊犁州水利局将督促各县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2026年度下半年执法培训重点围绕案卷制作、证据收集固定、法制审核和归档管理等方面开展;严格落实水行政处罚文书模板和审核流程,推动承办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职责分离、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持续落实;强化月度抽查与年度评查衔接,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加强督促提醒。同时,以案卷评查为抓手,持续深化水行政执法监督,以评促改、以评促训,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为水资源保护、河湖生态治理和水利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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