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5-09-30 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水利厅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情况

202210月国务院批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水利厅承担12公开整改任务和新疆玛纳斯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不力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典型案例整改任务(以下简称玛河典型案例),截至79日,12公开整改任务和玛河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水利厅坚决扛牢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党组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导、推进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有关工作,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送水利厅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驻厅纪检组数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同向发力,推进水利厅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序落实。

20241225日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以来,水利厅党组多次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自治区重点工作,先后次赴各地州开展环保督察整改、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帮扶指导工作,对发现问题和反馈需求现场指导、现场答疑、现场解决,整改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对自治区督导组反馈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州下发了《关于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巩固成效的提醒函》,明确要求地州认真落实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历次调度会关于涉水整改工作要求,对已完成验收的整改任务不能一验了之,一定要持续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水利厅坚持兵地一盘棋,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在水资源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2023年、2024年分别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取用水问题。持续保障河流湖泊生态用水,完成塔里木河、额尔齐斯河、伊犁河等流域22个重点河流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方案批复并实施,2024年基本落实重点断面生态水量目标。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分年度制定了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减少,20242022少用地下水7亿立方米,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截至2024底,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超过1米的地州市由5个减少到0个。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库尔干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正在加快推进,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6.15亿元、同比增长18%,水网建设全面提速。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截至目前新疆共有61个县(市、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3家企业、12家公共机构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名单。实施65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3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2;新建和改造59个县市供水管网879公里,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降至7.62%。积极推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6.41亿立方米。

(二)保障水资源使用量数据真实准确方面

水资源调度管理更加科学系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新疆实际的水资源科学利用合理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优化配置水库水、用足用好外调水完成14个地(州、市)和厅直6个流域管理机构地表水一级取水口、机井基础信息的统一整编和矢量数据上图;14个地(州、市)不断升级完善一级取水口计量设施,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口和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全覆盖,全面规范取用水行为。全面开展用水统计。强化取用水数据技术指导和培训,邀请水利部专家,多次对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数据统计长效机制,按月度水量复核统计汇总,为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实际取用水情况,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进一步摸清了各类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及取用水基本情况,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认真组织取用水直报。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组织领导,建立水利厅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处室承担具体业务,区、地、县三级责任人体系,压实取用水户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月、季水量复核统计汇总。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统一完整规范的用水统计调查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各地认真完成基层季报表、年报表和综合年报表的填报及用水总量核算工作,为全面掌握取用水情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保障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补水方面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研究制15条主要河流、5个重点湖泊生态基本水量和湖泊最低水位保障方案,开展尾闾湖泊适宜水面面积研究和生态补水效益监测评估,不断增强生态输水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靶向性。连续向塔里木河重点胡杨林区生态补水、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台特玛湖有效湖面维持在3050平方公里。对额尔齐斯河流域内重要河谷生态林草湿地进行漓漫灌溉,不断提高生态补水效益。持续向艾比湖等重点湖泊生态补水,河湖生态持续向好。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织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工作,完成一河一策方案技术审查开展2023年母亲河复苏行动总结评估工作,开展和田河、玛纳斯河、乌伦古河已建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研究确定先行先试典型工程38座,试点报告已完成并上报。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要求印发《关于做好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工作的通知》,对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年下泄水量)下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复核,形成问题清单,建立生态流量(水量)下泄情况摸底台账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监督落实,督促整改单位及时报送整改进度,掌握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确保生态流量按照要求下泄。

(四)保障胡杨林生态用水方面

水利厅分年度制定了胡杨林应急补水实施方案,同时自治区林草局指导阿克苏地区开展退化胡杨林生态修复监测评估工作,并在胡杨林退化修复技术方面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经过近三年的整改,阿瓦提县胡杨林引洪补水项目区地下水埋深由2022年的4.48米上升至2024年的3.92米,地下水位上升了0.56米;从2022-2024年,植被(胡杨和柽柳)整体长势的占比降低了10%左右,胡杨平均树高增长了0.92米,植被覆盖度改善效果显著,胸径、冠幅均略有所增长。柯坪县2022年规划胡杨林淹灌区地下水位总体抬升约0.4米,2023年规划淹灌区地下水位总体抬升约0.5米,2024年规划淹灌区地下水位总体抬升约0.53米;淹灌后,胡杨林郁闭度提升了2.77%,总体覆盖度提升5.46%,胡杨数量样地平均增加1.17,胡杨幼苗数量样地平均增加13.04株。综合监测情况表明,阿瓦提县、柯坪县胡杨林退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补齐农业节水短板方面

截至2024年底,水利厅指导21处大型灌区所涉及的编制完成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了可研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上述灌区纳入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通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问题较为突出的塔城地区奎屯河、阿克苏地区红旗北干渠、伊犁州巩乃斯河南岸3处大型灌区列入2023年新增国债项目下达国债资金10.18亿元,完成渠道防渗改造328.79千米,渠系配套建筑物1711座,量测水设施1000处等建设内容。工程实施后,将解决灌区卡脖子渠道现状存在的问题,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减少渠道水渗漏量,从而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率。

(六)玛河典型案例整改方面

通过近三年整改,兵地同防同治,玛纳斯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流域生态用水得到生态功能恢复取得全局性改善。科学统一调度肯斯瓦特水库、一级电站引水枢纽、红山嘴引水枢纽和夹河子水库四个控制断面,连续三年完成年度水量下泄目标流域基本生态用水得到保障生态持续恢复。玛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与流域内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印发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强化玛纳斯河流域共管共治,有效遏制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流域水事秩序更加稳定。

2023年至今,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玛纳斯河河道湿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得到恢复,重要生态系统面积、生态连通度均得到提升,植被覆盖度、生物多样性、主导生态功能正在稳步回升,湿地资源保护质量得到提升。通过连续两年监测数据对比该区域范围内植被覆盖度提升率为6.25%、陆域生物多样性提升率为283.33%、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率为6.02%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更加适宜的生存空间

坚持举一反三,全力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水利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严肃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适时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求真务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系统观念,改革思维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高质量整改促进新疆水利厅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自治区水利厅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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