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由水利厅副总工程师带队,水政监察总队组成检查组,对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裕民县水利局、托里县水利局、额敏县水利局和和丰县水利局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期间,检查组还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2022年自治区重点推进的专项执法行动,包含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情况、打击违法取用水行为执法专项活动,水利部就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6家,重点项目4家。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能有效结合各地涉河管理、兵地融合和水资源管理等特点,有针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擅自凿井、破坏水计量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塔城市和额敏县针对地下水超采、水资源供需矛盾特点,持续开展水资源执法巡查检查,案件查办数量多,质量较好。但是塔城地区存在县市间执法能力差距较大,重点取用水户审批发证权限不清晰,部分重点项目长期无证取水,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法人的所属项目存在无证取水、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等问题。按照执法程序,检查组依法向有关单位下发问题反馈整改清单6份,后期总队将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开展水行政执法“回头看”工作,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立案查办程序。